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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測量要求

更新日期:2015-01-23  |  點擊率:2848

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可產(chǎn)生一定空間的、溫度環(huán)境,按照相關試驗方法的要求,有效工作空間內(nèi)任意位置的溫度、的偏差、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等應滿足規(guī)定的要求。因此,對試驗設備溫度、的測量,需要對有效工作空間內(nèi)多個位置進行測量,各個位置測量得到的溫度、均應滿足規(guī)定的偏差要求,同時按照規(guī)定的方法計算空間的溫度、的均勻性和穩(wěn)定性等,也應滿足規(guī)定的要求。

對于這些要求,高天試驗設備現(xiàn)就只對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測量要求作以下說明:

根據(jù)相關標準對試驗設備偏差的要求,一般是在25℃~65℃的溫度范圍內(nèi),當大于或等于75%RH時,偏差±3%RH,當小于75%RH時,偏差±5%RH。也有一些特殊的、比較少使用的試驗要求,例如溫度85℃、85%RH,90℃、95%RH等。按照度量值傳遞系統(tǒng)表的要求,允差±1%RH的一級標準,傳遞允差±2%RH的二級標準,二級標準傳遞允差±(2~7)%RH的工作計量器具。這就要求測量儀器在測量偏差±3%RH的試驗設備時,測量誤差應小于±1.5%RH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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